近日,江苏省低空飞行服务中心依据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规定,正式公布全省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。用户可登录江苏省低空飞行服务平台查询详细地图,在真高120米以下、除特定管制区域外的蓝色适飞空域内,按规定合法有序开展飞行活动。与此同时,《南京市民用无人机低空飞行安全管理暂行办法》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,标志着江苏正构建起省级划定空域、市级细化规则的立体管理体系。

  长期以来,无人机用户面临"想飞不知去哪飞"的困境,空域信息不透明、标准不统一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痛点。此次江苏省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地图,用蓝色、紫色、黄色清晰标注适飞空域、民航机场净空区和保护区,首次为全省提供了统一、可视化的官方指南。南京无人机摄影爱好者孙阳表示:"以前每次飞行前都要多方查询,还担心信息准确性。现在有了官方平台,起飞前查询一下,心里踏实多了。"

  该平台明确划定了八大类禁飞敏感区域,包括真高120米以上空域、机场周边、军事管理区、核设施、重要基础设施上空及历史文物保护区等。在蓝色适飞空域内,普通用户只需完成简单登记即可飞行,无需提交复杂的空域申请,程序大幅简化。这一举措不仅便利了航拍爱好者,更为农业植保、电力巡检、物流配送等商业应用场景提供了清晰的合规指引。

  在省级平台解决"在哪里飞"的基础上,南京市八部门联合印发的《暂行办法》进一步回答了"如何安全地飞"的问题,构建了覆盖人员资质、飞行规范、安全责任的全流程管理规则。办法规定,民用无人机所有人必须依法实名登记,除操控微型、轻型无人机及从事常规农用作业的人员外,个人从事飞行活动应取得操控员执照。安全责任方面明确,无人机运行人对飞行安全负主体责任,操控员负直接责任。

  针对具体飞行场景,南京市办法提出了细致要求。农用无人机在适飞空域内作业,飞行真高不得超过30米;小型、中型、大型无人机及在重点区域飞行的轻型无人机,必须安装并使用电子围栏。安全事件报告机制也得到完善,发生飞行安全问题需在降落后24小时内报告,若危及公共安全则须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。对于违规飞行,公安机关被明确授权可依法采取拦截、迫降、捕获、击落等技术防控措施。

  省级"一张图"与市级"操作手册"形成了基础框架与具体细则的互补关系。省级平台划定全省普适的合法飞行空间底线,解决了空域信息不透明的根本难题;市级办法结合地方低空经济发展和城市管理实际需求,细化操作规则,使企业知道如何具体落实安全责任。从事无人机勘测巡检的王师傅分析道:"省平台告诉我们哪些线路走廊在可飞空域内,让日常巡检更便捷;市办法明确了安全责任和操作规范,为企业合规运营提供了清晰指引。"

  随着2024年1月1日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正式施行,无人机监管进入法治化新阶段。江苏此次推出的空域地图与配套办法,正是对国家法规的积极响应和落地实施。这套"空域可查、规则可循、责任可究"的管理体系,在守护公共安全底线的同时,正为低空经济打开更广阔、更有序的发展空间。从物流配送"最后一公里"到农田精准施药,从城市空中巡查到应急救援保障,无人机应用场景的拓展将获得坚实的制度支撑,推动江苏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。

点赞(0) 打赏

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

暂无评论
立即
投稿

微信公众账号

微信扫一扫加关注

发表
评论
返回
顶部